2022南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时间:2024-02-28 12:39:36
2022南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2022南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2022南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2022南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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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非本中心职工根据提供的缴存明细认定)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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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显示,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提高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南宁市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该《通知》适用的对象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并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

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适用本次政策调整的问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表示,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20〕2号)“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

C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的规定,本次政策调整后,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 A、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20万元;

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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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规定,申请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或在广西区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直、区直单位职工。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材料,支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购买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的,8层以下的建筑需建出地面方可申请贷款,8层以上的建筑需建至地面以上3~4层方可申请贷款;购买危旧房改房改造住房的,需建出地面方可申请贷款。须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申请时间可再延长一年。

(五)所购单位房8层以下的建筑需建至4层以上方可发放贷款,8层以上的建筑需建至2/3楼层以上方可发放贷款。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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